关于和谐生活



昨天晚上自杭州回到南京。薄荷干枯了。

自13号早上启程赶往宜宾,已经过去了13天。回想起在四川乡下的日子,感触颇深。总而言之,那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活。这种和谐并不产生于人与自然的对立,因为在这里,人就是自然的一部分。

人们劳作却不过度,仿佛可以听到血液在体内欢快地流动。作为合理运动的结果,花生、红薯、各种绿叶菜破土而出,绿油油地滋润着双眼。除此之外,更多的馈赠则来自于山林。用山里拾的松果起火,烧起拾来的木柴。煮饭,炒一盘时蔬,配上路边采摘的鱼腥草。吃不完也不要紧,丢给鸡鸭,变成鸡蛋,仿佛是在变戏法。即便是人类的排泄物,经过自然的发酵,也成了植物的养分。在大自然的循环中,万物各得其所。

在烈日炎炎的下午,于庇荫的室内读书、写字(不要打牌),是另一种劳作。

这大概就是古代文人的理想吧。